從1980年到2018年,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度在38年間僅僅歷經了3次變化。
1980年,我國的個稅法首次頒布,當時的個稅免征額度為800元,而當年的全國人均月工資僅為64元。也就是說,那時的個人月收入遠遠低于個稅起征點,能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人可謂是鳳毛麟角。
800元的個稅起征點維持了二十多年,2005年10月,全國人大會議通過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1600元的個稅免征額度。2005年國內職工平均月工資為1530元,略低于個稅起征點。
1600元免征額度維持的時間短暫,2007年年底,全國人大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07年國內職工平均月工資為2078元,首次超出個稅起征點。
2011年6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中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整到3500元,并修改了個人所得稅稅率,將現行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調整為7級,首級稅率從5%降至3%。2011年,國內職工平均月工資為3538元,同樣跟個稅起征點幾乎持平。
個稅起征點怎么調整為佳?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肯定是越高越好,但對于決策者來說則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除了消費水平、居民收入等顯著因素外,還要考慮社會經濟發展、稅法制度配套等等。作為普通老百姓,自然難以考慮那么周全。從個稅歷史改革來看,基本上遵循著跟免征額度跟當年國內職工平均月工資持平的原則。這是否意味著今年的個稅改革中,免征額度調整至5000最可能實現?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