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是指商標使用人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國家商標主管機關(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依法審查,準予注冊登記的法律事實。在我國,商標注冊是商標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商標使用人一旦獲準商標注冊,就標志著它獲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并受到法律的保護。
好處:
1、便于消費者認牌購物。
2、商標注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3、通過商標注冊,可以創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
4、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
5、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6、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檢、條碼等的必備條件。
7、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
商標注冊原則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一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
注冊流程:
商標查詢(2天內)→申請文件準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注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商標證書。(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實質審查期9個月。)
1、商標查詢。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在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
以下幾種情況在此說明:
1)本身缺乏顯著性或屬于商標法律禁注禁用的詞語不能通過查詢來判斷其申請注冊是否能被核準;
2)如有在先申請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在查詢時還未進入商標局數據庫,因兩者時間相近會使查詢結果無法反映;
3)如查詢報告提供了幾個可能構成近似的商標,代理人只是通過一般審查標準和經驗來做出分析,其意見僅供參考,并不能代表商標局的審查意見;
4)對于組合商標,如僅查詢了商標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實際申請商標中的其它部分(如圖形)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也會導致商標整體被駁回;
5)委托人在查詢時僅提供了商標的名稱,但實際申請時所提供的商標設計稿中由于字體、色彩、結構或排列的差異,也會導致查詢結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2、商標審查。 商標審查分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①商標形式審查(3—4個月),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發生申請日的先后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注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商標局收到商標申請書對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請書發放受理通知書。
②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實質審查是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在此期間,在該商標未獲準注冊以前,請不要在使用中標注注冊標記(如:“注冊商標”、“®”等),可以標記“TM”。另外,在未核準注冊以前,帶有該商標的商品及包裝物,或商標標識不宜一次制作過多,以防因注冊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初審公告。 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允許其注冊的決定。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放注冊證。
商標注冊形式審查:
商標形式審查(3個月左右),商標形式審查是指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申請商標注冊的文件、手續是否合乎法律規定,若符合法律規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號,確定申請日,下發《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形式審查期1個月左右)
商標注冊實質審查:
商標實質審查(18-30個月左右)。(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實質審查期9個月)
商標的初審公告(3個月)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的,允許其進行商標注冊。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審的商標自刊登初審公告之日起三月內沒人提出異議,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放注冊證。 四個步驟:商標查詢(一天)—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左右)—商標實質審查(12——48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領取注冊證(2個月)。
友情提醒:在商標申請期間(未獲準注冊之前),請不要在使用中標注注冊標記(如:“注冊商標”、“®”等),可以標記“TM”。
法人申請商標提供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空白處加蓋清晰公章)
2.商標圖樣(包括文字圖樣或圖形等)
3.告知欲注冊的產品或服務,例如想注冊的是服裝還是電器。
注冊證明:
商標注冊證明是為了方便商標注冊人使用而出具的書面證明,與《商標注冊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標注冊證明的申請人必須是注冊商標的所有人。
辦理途徑:
申請出具商標注冊證明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繳納規費: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規費為1000元
至2013年10月1日起調整為每件800元。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注冊證明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注冊證明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商標注冊證的領取
1、領取途徑 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 委托代理機構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⑴、《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的,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并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⑵、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⑶、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⑷、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⑸、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
(二)、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⑴、《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⑵、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⑶、委托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托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⑷、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
特別說明: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在期滿后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后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
辦理步驟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碼→在交費窗口繳納申請規費
準備商標注冊申報材料:
1、商標注冊申請書;
2、委托書(如果委托代理機構的話);
3、主體證明材料(個人的身份證及個體工商戶執照、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