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市政府公布了《市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家庭監護的主體責任和政府保護的主導責任。
市民政局的統計顯示,我市各區父母都不在身邊的留守兒童有2100多人,這當中還不包括大量父母一方外出打工、死亡或離異的情況。市婦聯有關負責人說,要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的問題,還是要解決留守現象,要吸引孩子的父母返鄉,和孩子一起生活。
《意見》提出,要引導農村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就業。人社、農業等有關部門要加大對返鄉農民工項目、技術、資金和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有針對性地推薦用工崗位或創業項目,從源頭上逐步減少兒童留守。如果父母不返鄉,孩子也可以跟著父母進城讀書。
《意見》要求,要推進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市民化。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大力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對符合落戶條件的要有序推進其本人及家屬落戶。各區要落實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意見》明確了政府的責任,要求各區政府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政策措施,要建立精準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一人一檔,實行動態管理,分類開展關愛保護工作。